今年以来,结合新时期统计执法工作的形势特点,我局以转变执法工作方式,加大统计执法力度为突破口,采取四项措施,促进统计执法工作全面开展。
一是转变执法观念。结合统计部门的实际情况,学习相邻地区的统计执法经验,采取以旗人民政府牵头,与旗法院联合办公的方式。扩大执法的影响力和威慑力,巩固加强统计执法权威。
二是改变执法方式。通过加强经常性的执法检查工作,使过去单一的执法工作进一步规范化、制度化。结合工作的需要,开展统计各专业检查,重点对所有起报单位、企业统计数据质量、未按时限上报统计报表,进行检查,提高统计执法工作的成效。
三是加大对统计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。对在统计执法检查中发现的各种违法行为,在耐心宣传教育的同时,按照统计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。对重大和典型案件通过新闻媒体进行曝光,真正做到“查处一案,教育一片”的目的,为统计执法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。
四是加大力度规范统计执法检查和案件查处程序。通过制定严格的统计行政执法规章制度,规范统计执法过程和处罚决定。努力做到严格执法,不断提高统计执法检查水平和案件查处质量。
二○○九年三月十五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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